3月19日下午,厦门市会展局藉厦门会展协会在厦门禹洲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举行第四届第九次会员大会之际,由市会展局会展处负责人、市会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陈希进向参加大会的近三百家会展企业进行了《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解读。
历经三年多的努力,《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2月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全票通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5章41条,着眼于促进厦门市会展业的整体发展,着力于产业赋能,着重突出服务保障和人才培养,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办展办会力量,高标准建设“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国际会展名城”,为厦门会展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陈主任从《条例》的出台原因、主要内容、主要特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据介绍,《条例》明晰了会展业和会展活动的概念,确定立法促进和规范对象的范围,将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保障、赋能行业发展、建立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会展业核心竞争力,更好推动厦门市会展产业链做大做强,促进会展业与市优势产业、重点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地域特色,固化提升重大活动成熟经验和机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陈主任希望厦门会展企业按《条例》要求依法开展会展活动,并希望大家积极提出具体措施,落实《条例》,共同为厦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献策献力,提升厦门市会展品牌影响力,服务厦门市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