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部门的一则公告,彻底封堵了一些高收入者借独资合伙企业核定征税的“避税”通道。
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下称《公告》),从明年1月1日起,对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下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的独资合伙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申报纳税,事后经过税务部门查账核实,如果不符则多退少补。查账征税可以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税负。
但实践中,有一些地方出于招商引资目的吸引企业入驻,通过核定征收方式可以变相降低企业税负,吸引了一些独资合伙企业入驻,独资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借此避税。
核定征收税款一般是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等原因,无法准确计算税额才实行的一种征税方式。对不少独资合伙企业来说,核定征税的税负相比查账征税税负大幅降低,这也是高收入者避税常见的手法。实际上这些独资合伙企业具备建账能力。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告诉第一财经,核定征税主要是针对小微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处于初创期,可能没有规范的经营,没有能力建账,通过核定征收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成长。而权益性投资的独资合伙企业,不属于小企业,完全有能力建账,不符合核定征收原理,理应查账征收,不能滥用核定征收。根据量能赋税原则,高收入者收入高也理应多交税,这也有利于共同富裕。
上述《公告》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要求。而《意见》要求,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强化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尤其是文娱行业,最近已经有上千网络主播补税,税务局还公开曝光了薇娅、雪梨、林珊珊的偷逃税案例。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像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例中,常见的一种手法正是为了躲避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个税,通过设立独资合伙企业,将收入性质转换为经营所得个税,然后通过核定征税方式,大幅降低税负,实现偷逃税。
今年9月,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其中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当然,高收入者通过独资合伙企业的核定征税方式来“避税”,并非限于文娱行业,而核定征税方式调整为查账征税方式已有迹象。
12月21日,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作《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其中提到,对高收入人员套用核定征收方式逃税问题,税务总局选取核定征收情况较多的地区进行试点,将符合一定情形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调整为查账征收,加强对个人股权转让逃避税的监管,增设日常监控指标,提高精准监管能力。
上述《报告》附上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违规返还税收收入 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下称《整改情况》)显示,在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漏洞,部分高收入人员借此逃税”的问题上,税务总局核查了有关人员逃避税的主要方式,通过深入分析论证和评估,研究确定了纳税调整和追征税款的处理方式。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内外协同,多措并举推进整改。
根据《整改情况》,截至11月20日,涉及的197人中,除重病3人、失联37人外, 其余157人已申报补税8.4亿元。同时,按照“先试点、后扩围、 再推开”的工作部署,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进行规范,已在15个省份两批开展试点,共调整规范近8万户企业,将适时向全国推开。
而上述《公告》出台,意味着对独资合伙企业查账征税在明年起全面推开。
《公告》称,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公告》要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