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不断优化人才工作布局,强化人才在全院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山东地矿六院于近日制定印发了《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基于“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使用为本、统筹协调”原则,结合地矿六院专业技术人才现状,从选拔、培养和考核管理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和规划,确定了人才梯队培养模式,为更好地做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树立“有为有位”用人导向、实现单位与人才“双向共赢”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步,山东地矿六院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院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下,有序开展人才选拔、科研课题立项等各项工作,将人才优先发展理念贯穿到全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部署中,努力做到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以人才优先发展促进全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