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分子医学研究院在内部会议中再次强调了研究机构与生产企业衔接合作的重要性,并确定将“院企合作”作为一个新的经营模式进行探索。设置协理专员深入了解中小企业发展经营中的实时需求,在合理范围内予以积极配合。
1.实行“一企一员”的衔接机制,即一个企业配备一个协理专员,负责调节院企关系,减少沟通成本,简化工作流程,放宽协理专员职能,落实责任。
2.分阶段合作,固定合作期限。“院企合作”项目规划方案刚落地,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事项,很多问题需要发现并不断磨合、更新。首次合作两年为第一阶段的期限,保障双向合作意愿的自主权利。
3.建立反馈机制,把控市场风险。谨慎对待合作关系,将合作企业经营的市场反馈纳入风险评估,及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4.采用邀约形式进行合作,确保合作企业符合项目要求。“院企合作”作为尝试性的项目并不适宜大规模的业务合作,受众企业范围规定在健康产业“五类”内,且需要符合相应的合作资质要求,因此合作对象一般是由相关负责人员从行业市场主体内进行筛选邀约。
5.摒弃老旧观念,根据企业经营特色和愿景定制更加灵活的合作方式。
会议同时申明,“院企合作”项目是一个尝试性的部门业务模块,并不是主要业务模块。广东分子医学研究院仍然坚持分子生物医学研究为主攻方向,特别是分子探针技术的突破性研究。加强相关领域学术交流沟通,进一步巩固学术转化成果,坚持不懈的为健康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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